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定见,现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13年3月14日。如有不同定见,请在公示期间内将定见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信箱(邮件主题标为:“12项电子规范报批公示定见反应”)。
(联系电话:010-68205239)
附件:
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
2013年2月28日
2013年2月28日
《红外遥控接纳放大器》等12项电子国家、职业规范的报批公示
[打印]增加时刻:2013-03-01 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 阅读次数:12618
依据我部规范制修订方案,相关规范化技能安排完成了《红外遥控接纳放大器》等12项电子职业的国家、职业规范报批稿的编制作业,其间国家规范10项、职业规范2项(规范称号及主要内容等见附件)。
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定见,现予以公示,截止日期2013年3月14日。如有不同定见,请在公示期间内将定见发送至KJBZ@miit.gov.cn信箱(邮件主题标为:“12项电子规范报批公示定见反应”)。 (联系电话:010-68205239) 附件: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3年2月28日 |